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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次”之痛困扰高等职业教育发展
发布人:     资料来源:职教研究所     时间:2013-12-10     浏览次数:次

20世纪下半叶,美国、德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印度、新加坡等国及我国台湾地区陆续建立了技术本科及以上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为生产一线提供了大量高级技术型人才,有效地提升了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发达国家及地区高等职业教育的体系完备昭示了一个不争的事实:高等职业教育“层次”必须适应现代产业体系的需要。

在我国,直到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才开始大规模兴办高等职业教育,当时政策将其定位于专科层次,即所谓“高职高专教育”,这实际上是从认识和实践上误导了一种由“教育层次”来确定“教育类型”的倾向,由此导致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及以上层次至今仍是空白。

痛!技术人才匮乏凸显培养“层次”缺陷

我国传统高等教育体系培养的大多是学术型或工程型人才,难以满足生产一线对技术开发、应用管理人才的需求。近几年更是出现了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之间的结构性矛盾——技术型人才供不应求,学术型人才供过于求。一方面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出来的学生就业难,另一方面高等职业教育缺乏可持续发展活力,始终给人“低人一级”、“二流教育”、“三等公民”的印象。

技术人才匮乏凸显了培养缺陷,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层次逐渐上移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当前,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屹立在国际舞台上,国家正处在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关键时期,加速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是高等职业教育的重要使命和战略选择。因此,亟待突破传统高等教育和传统职业教育的观念,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举办四年制或更长学制甚至弹性学制的高等职业教育。

2012年7月,《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强调:“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层次,建立高级技术技能人才和专家级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制度。”这一全新的提法,是国家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战略需要,也是确保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基本制度安排,更是高等职业教育自信与尊严的应有体现,关乎到中国高等教育类型的多样和层次的丰富,也影响着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制度设计和建设进程。

在“大高职”的理念下,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开始寻求新的突破,一项重大的政策调整正在酝酿,一个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准的“职业教育本科”制度呼之欲出——尊重经济和教育规律,推进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明确办学定位,推进独立学院定型发展;按照区域产业布局,推进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整合发展。

难!完善高职教育“层次”面临几大问题

职业教育没有得到应有重视。虽然我国职业教育很早就已存在,近代职业教育的发轫甚至比近代高等教育的开端还早,但由于儒家思想影响和工业化起步较晚的缘故,这一类型教育的发展一直比较薄弱,缺乏足够的社会认同,难以获得应有位置和强力扶持。

人才培养没有形成准确定位。多年来,业界对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始终飘忽不定,既与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存在交叉重复,表述上也几经变更,从“技术型”到“技能型”再到“高技能型”,进而到“高端技能型”,直至“高级技术技能型”和“专家级技术技能型”。现在专科层次虽然基本稳定在“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高端技能型人才”这一目标定位上,但仍局限于技能教育的培养,轻视基础理论和文化素质培养,特别是忽视技术教育的重要性。

体系建设没有形成统一认识。人们对高等职业教育内涵和外延认识还很不到位,有的认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就是指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有的主张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就是要大幅度提高中职生升高职、高职生升本科的比例,有的觉得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就是让一批高职院校升格为应用本科院校、中职学校升格为高职院校,甚至还有的以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就是要大规模发展五年制高职教育。事实上,这些认识都未能从高等职业教育的外部适应性、内部适应性和内在协调性这三个方面来准确把握高等职业教育的本质特征,造成对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理解的误区。

高职教育没有突破层次限制。近年来,高等职业教育围绕着“专科与本科学历学制衔接”这一关键问题,陆续探索了高职延伸模式(体系内部“专升本”)、联合培养模式(普职之间“专升本”)、分段培养模式(跨类之间“专升本”)以及自考一体化模式(自考分段“专本科”或“独立本科段”)等多种形式,但限于政策制约,职业教育本科的创设总是“难产”甚至“流产”。

制度建设没有实现顶层设计。制度设计的不合理导致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事实上是个“断头”教育。目前国家正着手引进和借鉴国外“应用科技大学”办学模式,遴选部分地方本科高校进行试点,这无疑将推动地方高校向以应用技术大学类型为办学定位、加快培养技术和技能人才转型发展。但把目标仅锁定在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却没能将国家示范(骨干)院校的整合发展列入试点范围和发展重点,不能不说制度设计仍存缺陷,也说明了思想仍然不够解放、对高等职业教育“类型”依然存有歧视,既没有按“国际惯例”,也没有与“世界接轨”。

治!高职教育上移“层次”需要完善保障

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方式转型。高等职业教育要进一步加快专业结构调整、新专业设计与新课程开发、教与学方法创新和专业师资培养培训的步伐;推动学制创新,推动中高职课程衔接,提高服务社会多样化学习需求和多元化人才需求的能力;进一步由政府推进转向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公办民办协同推进转变。

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办学体制完善。实行多样化校企合作机制,重点支持行业型、区域型职业教育集团,探索产权制度改革,完善职教集团治理结构和决策模式;通过校企共建,加强“双师型”队伍建设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形成“校厂一体、产教并举、中高职衔接、普职贯通、区域联动”的办学模式;推动高职院校、高教(职教)园区与产业园区协同发展,发挥高职院校向高端产业园区集聚发展的整合优势和示范效应。

推进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通过引导专业建设适应产业发展、专兼职教师相结合,提高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需求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突出学生实践能力训练,注重德、智、体全面发展;加强中高职课程教材的衔接,系统设计人才培养方案;以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为基础,鼓励同一层次高职院校与其他类型学校之间课程互设、学分互认。只有全方位推进职业教育内部衔接和外部对接,才能在整个高等教育系统内实现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不可替代,但又相互贯通、互相衔接的新体系。

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制度改革。真正难啃的硬骨头不是高考科目改革,而是录取制度改革,其中打破“教招考”一体化,才是改革的出路。一是建立以高考为基础的考试招生办法,二是改革单独考试招生办法,三是探索综合评价招生办法,四是完善面向中职毕业生的技能考试招生办法,五是完善中高职贯通的招生办法,六是探索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办法。要进一步扩大高职院校招生自主权,扩大招生范围和对象,从以面向统考统招和对口单招的学生为主,转为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应届、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及所有愿意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社会成员。同时要进一步扩大学生选择权,拓展高职后的升学路径,探索技术本科教育(职业教育本科),允许高职毕业生经过考试进入普通高校接受更高一级学历教育,允许高职院校学有余力的学生同时注册两个相近专业学习,参加自学考试和成人高考。

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质量体系建立。建立健全教育质量标准体系、条件保障体系、教学管理体系和评价监测体系;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和质量观,注重以素质能力评价学生、以教学效果评价教师、以贡献水平评价学校,逐步形成教育与产业、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的质量评价机制;以职业资格标准为纽带促进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标准的有机统一,探索学生技能水平评价的互通互认,形成以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创业成效等为主要指标的多元评价机制。

(作者顾坤华,系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所长)

中国教育报 2013-12-10 5版